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化优质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与政策要求,充分激活市场主体在标准制定中的核心作用,持续完善生态环保产业标准体系架构,加速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与科技进步,赋能山东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我会研究决定,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团体标准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和要求
(一)合规协调原则。立项标准须严格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协商一致原则,确保与现行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衔接、协调统一,不得存在冲突或抵触情形。
(二)科学创新原则。标准选题应建立在充分的前期调研基础上,核心技术内容科学合理、具备实践可行性,且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已发布团体标准无交叉重复、无逻辑矛盾;鼓励聚焦生态环保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对具备自主创新属性的申报项目予以优先立项。
(三)主体适配原则。申报单位应具备与申报标准相关的技术积累、配套设备及专业人才团队,具备承担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综合能力;鼓励产业链上下游相关单位联合申报,凝聚多方智慧提升标准质量。
(四)动态申报原则。实行“随时申报、动态管理”机制,申报单位自愿参与团体标准制、修、订全流程工作,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与时间节点要求。
二、申报材料
(一)《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详见附件1);
(二)团体标准立项草案(需明确标准范围、技术指标、主要内容框架等核心要素);
(三)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标准制定相关的项目调研报告、实验验证报告、行业应用分析报告等,用于佐证标准立项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三、申报程序
(一)材料报送。申报单位应如实、完整填写立项申请书,确保内容真实有效。电子版材料须发送至指定邮箱(xhzjwyhkj@163.com);纸质版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连同标准草案及相关论证材料一并邮寄至协会指定地址。
(二)审查公示。协会收到申报材料后,将适时组织行业专家开展立项审查,重点核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标准内容的合规性与创新性、申报单位的履职能力等,形成立项审查结论。经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将在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官网(http://www.sdepi.org.cn/)及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www.ttbz.org.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编制实施。立项公示无异议后,申报单位需严格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要求,组建标准编制工作组,有序推进标准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报批等工作,确保标准编制质量与进度。
四、联系方式
电 话:0531-67808302
联系人:李 敏 17605314322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丁豪广场4号楼3楼
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