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专家: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由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归口,山东省海鹏环保有限公司、山东铂信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联合上、下游企业等提出的《再生金属化合物》团体标准,经多次调研、内部讨论、召开专家技术审查会等工作,已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期间,请各相关单位及专家认真审阅标准文本,对本标准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并于2025年10月15日前以邮件的形式将《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反馈至我会专家委员会,逾期未回复按无意见处理。
该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已登载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www.ttbz.org.cn/)和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网址为:http://www.sdepi.com.cn)。
联系人:李敏 17605314322(微信同号)
电 话:0531-67808302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丁豪广场4号楼3层
附件三:《反馈意见表》
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