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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纳第五届会员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6 10:02 人气: 信息来源: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字体:

各会员单位:   

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章程》和《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会费交纳标准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第五届会费到期的会员单位,请按期续费,并于近期将会费汇(交)至我会。我会将及时开具会费发票并快递寄至你单位。

会费交纳标准和汇款信息如下:

一、会费交纳标准:

会员单位每年交纳会费2000元/年。

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4000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1.5万/年。

副会长单位每年交纳会费5万/年。

备注:(按照规定缴纳三年)

二、汇款信息:

收款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开发区支行

帐    号:7413  0155  260000  200

三、联系方式:

地    址:济南市工业南路44号丁豪广场4号楼三楼

邮    编:250000

    

电    话:0531-82927171

 

 

                         

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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