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章程》和《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会费交纳标准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第五届会费到期的会员单位,请按期续费,并于近期将会费汇(交)至我会。我会将及时开具会费发票并快递寄至你单位。
会费交纳标准和汇款信息如下:
一、会费交纳标准:
会员单位每年交纳会费2000元/年。
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4000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1.5万/年。
副会长单位每年交纳会费5万/年。
备注:(按照规定缴纳三年)
二、汇款信息:
收款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开发区支行
帐 号:7413 0155 260000 200
三、联系方式:
地 址:济南市工业南路44号丁豪广场4号楼三楼
邮 编:250000
电 话:0531-82927171
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