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推动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纲领性文件。2022年,我国推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二阶段会议达成“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以下简称“昆蒙框架”),擘画了未来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的新蓝图。2024年1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以下简称“国家《行动计划》”),这是贯彻《意见》的具体举措,也是我国推动“昆蒙框架”落实的切实行动。
2021年,我省先于国家《行动计划》发布了《山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原《行动计划》”),与当前全球和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新部署、新要求已不相适应。为此,2025年1月,省生态环境厅等15部门、单位,组织对该文件进行了修订,形成《山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5—203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经过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于近日正式印发。
二、决策依据
一是《意见》在“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各地区、各有关领域中长期规划”要求中提出“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修订本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及规划”。二是国家《行动计划》在“落实各方责任”要求中提出“各地要科学编制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系统谋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和工程项目”。
三、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共三章。第一章,明确了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总体目标,包括2030年达到的核心目标,以及展望2035年、2050年,提出的中长期目标与愿景。第二章,针对国家《行动计划》中的省级事权任务,逐一进行细化,提出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的4个优先领域、26个优先行动,内容广泛涵盖政策规划制定、执法监督、宣传教育、社会参与、调查监测评估、生态保护修复、生物安全管理、生物资源可持续管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城市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与惠益分享、气候与环境治理、投融资、国际履约与合作等方面的任务。第三章,从组织领导、责任落实、科技支撑和资金保障4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四、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不再保留现状背景、形势挑战、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等内容。紧密衔接国家《行动计划》框架,设置推进生物多样性主流化等4个优先领域,健全生物多样性政策法规体系等26个优先行动,整合利用原《行动计划》10个优先领域、16个优先行动中的部分任务措施,增设内容包括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高城市生物多样性、推动投融资机制多元化等方面。同时,为提高《行动计划》的可操作,参照国家《行动计划》,配套设置了62个优先项目。
五、文件特点
(一)落实新理念。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美丽中国、美丽山东建设部署要求,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重要理念,深度融入《行动计划》。注重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与惠益分享,提出“促进生物多样性资源可持续利用”“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优先行动,强化“协同”理念。
(二)对标新要求。纵向落实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最新部署要求,优先领域和优先行动设置与国家要求基本保持一致。横向与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的专项规划中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内容进行充分衔接,做到指标、工程、措施有依据有来源。
(三)体现山东特色。立足山东陆海兼备地理特征,积极融入黄河重大国家战略,落实山东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要求,围绕农、林、牧、渔、中药、花卉等具有山东辨识度的丰富资源,提出了针对性的优先行动和优先项目。
有关文件:关于印发山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5—2030年)的通知
专家解读丨《山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5—2030年)》
一图读懂丨《山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5—2030年)》
来源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