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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各有关单位:

科技成果评价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环节,是同行专家对科技成果的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可行性和应用前景等方面做出的客观评价结论,是申报各类科技奖励的必要前提,是成果转化应用的有力证明。

2016年8月科技部正式废止《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根据科技部、教育部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决定》和科技部发布的《科学技术评价办法》的有关规定,今后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再自行组织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由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进行。

为主动承接好环保行业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推动我省环保产业绿色大发展,促进企业创新研发,切实有效加快环保新技术、新产品及新工艺等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协会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环保产业科技成果评价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工作采取自愿申请原则,凡在山东省区域内从事环境保护工作,有环保新技术、新产品及新工艺的评价鉴定需求的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均可向协会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1),协会将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对申请的相关技术、产品及项目进行评价鉴定,并出具评价证书文件。 

二、经评价鉴定,获得专家一致认可的环保技术、产品及项目,我会将通过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推广,并优先向各级相关政府部门、设计院所及有关企业进行推荐推送,有效提升企业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三、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评价鉴定工作,共同促进我省环保产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化。

四、联系方式

  话:0531-67808302

联系人: 17605314322

 箱:xhzjwyhkj@163.com

 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丁豪广场4号楼3层

 

 

附件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

附件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保产业科技成果评价管理办法

 

 

                                     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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